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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生态环境保护的浦东法规今起实施


(相关资料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宋宁华)首个生态环境保护的浦东法规正式实施。今天,上海市浦东新区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暨《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宣介会举行。

图说:活动现场。受访者供图

今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今年的8月15日不仅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也是《若干规定》这部浦东法规正式实施的日子。

近年来,浦东新区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若干规定》的正式施行,对于浦东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中国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立法专家组组长张梓太教授,不仅系统地介绍了该法规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其创新之处,还高屋建瓴地展望了中国式生态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实验室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李芸同志,从技术专家的视角解读了该部法规的重要意义。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以来,浦东新区在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的诸多创新举措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高度认可。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的建立就是举措之一。此次活动还举行了浦东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授牌仪式。

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对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外部支撑作用,浦东新区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决策咨询专家库,活动现场,浦东新区相关负责人为来自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大学、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6位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活动最后,举行了“生态浦东”视频号启动仪式。相关负责人共同按下大屏幕,一幅青绿山水画卷徐徐打开,“生态浦东”视频号正式启动。

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不仅是一个标志,更是一个开始。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康永良介绍,浦东新区积极践行“两山”“两城”重要理念,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人民群众的生态满意度、绿色获得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将以“全国生态日”设立为契机,坚定不移推动浦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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